EB-1C 签证

EB-1C 签证

EB-1C是为跨国企业的高管、经理和专业人士被派遣到美国附属公司所设计的的移民签证,其中美国关联公司不必来自同一行业。

EB-1C类似于L-1A签证,作为临时的非移民签证的一种,L-1A签证持有人可以申请EB-1C永久签证,然后在美国申请身份调整。如果申请人在美国境外,也可以在EB-1C申请获批后在海外美国领事馆申请身份调整。

申请人必须在美国关联公司任职高级管理或执行职务。 建议这些公司在美国提供15-20个以上的工作职位,并在EB-1C签证持有人的管理下配置专业员工。

在过去的三(3)年中,申请人需至少连续一(1)年在国外分支机构工作,具有高管、经理或专业技能的工作经验。

美国关联公司需运营至少一(1)年以上。

* 本网站提供的内容仅供参考。 根据不同的个人背景,建议您咨询拥有执照的移民律师以获取更多信息。

[button target=”_self” hover_type=”default” text=”我感兴趣” link=”#contactbottom”]

优势

国外公司业务不必与美国关联公司属于同一行业;

EB-1C申请人与配偶及21岁以下子女可同时获得美国绿卡;

与许多基于就业类别的签证不同,EB-1C不需要申请工作许可即可在美合法工作。

劣势

美国政府对EB-1C的审查相对严格;

在美国关联运营一年后,需证明申请人对美国关联公司的必要性;

美国关联公司需有专业员工定期向申请人汇报工作;

多级管理结构(至少三层)。

* 此信息仅供参考,建议您与移民律师咨询更多信息。

联系我们